陕西省教育厅对省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节选)2016-12-12 11:31
中国致公党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充分发挥高校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作用的建议 贵委提出的“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高等办学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是非常务实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在深化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已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如通过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资助了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推动了高等学校的内涵发展,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我厅将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各个方面的改革,为我省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推动高校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和地位。 关于整合优势教育资源,树立区域高等教育的“大教育”观念的建议 贵委提出的“整合优势教育资源,树立区域内‘大教育’观念”是非常好的建议。目前,我省通过建设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推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政合作”、“校社合作”。“协同创新中心”主要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牵头单位为高校,通过“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优势,联合国内外各类创新力量,形成“多元、融合、动态、持续”的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逐步成为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在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我省现有13所高校牵头的22个中心获批陕西省首批认定的“2011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加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力度,推动高校与社会各界更多的合作。 贵委提出的“开展养(老)、教(学)、医(疗)、护(理)‘四位一体’的文化型养老培训、教育和服务”的建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我厅将在积极引导高等学校在申报专业时紧贴社会需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举办相关专业,鼓励高校开放图书馆,让周边群众可以借阅有关图书资料,开展有关文化型养老的培训、教育和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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