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议政】致公党陕西省委会参政议政优秀成果:优化数字营商环境 释放民企市场活力

2024-06-21 09:03

《优化数字营商环境   释放民企市场活力》被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选为书面交流材料。撰写人为致公党陕西省委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西京学院商学院副院长王颖

全文如下: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传统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挑战,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营商环境已迫在眉睫。数字营商环境涵盖了企业开展商业活动所需的各种数字要素、数字平台、数字技术,企业在市场中的运行机制和相关规则。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既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刚需”,更是激发民营企业释放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

数字营商环境存在问题

1、数字监管水平不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中,对数字经济的监管水平跟不上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监管部门部分工作人员缺乏数字思维、数字素养、对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领悟,导致数字时代数字服务能力和数字监管水平不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造成民营企业开展数字经济业务举步维艰,难以释放数字经济红利。     

2、缺乏发展数字经济的争议解决机制

没有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数字经济平台交易规则不健全,缺乏发展数字经济的服务协议和争议解决机制,平台算法及用户权益保护规则不明晰,数字经济发展服务模式和监管模式缺少法律保障。

3、民营企业难以参与数字政务应用场景建设

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善,政务数据开放、开发利用、流通共享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不利于民营企业参与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高效集成的政务平台不够完善,数字政务应用场景难以扩大。

为此,建议:

1、扩大数字经济市场准入的审批范围

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首先要深刻领会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要求,及时掌握、理解并运用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提高数字服务能力和数字经济监管水平,在行政审批时应突破时空限制、拓展数字经济审批范围,为数字经济公平、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环境支持。为新业态松绑,充分释放数字红利。

2、创新数字经济制度和平台交易规则

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强化数字经济制度和规则创新,出台数字经济平台交易规则、数字服务协议与争议的解决机制,加强平台算法及权益保护规则审查。为民营企业实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供良好数字营商环境,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服务模式和监管模式,提升营商环境的数字化水平。

3、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字政务应用场景建设

政府要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尽快完善高效集成的数字政务平台。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鼓励民营企业推进政务数据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数据效能,以数字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数字政务应用场景。加快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创新,筑牢数字营商环境的网络安全屏障。

4、构建“三位一体”数字营商环境体系

数字营商环境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基础、数字媒体平台、数字贸易、数字市场准入、网络接入、数字服务。宏观上,政府需要投入更多新要素如网络基础能力、数据中心建设和算力协同、数字化人才等。中观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在数字经济新业务市场准入、平台经济监管、数据要素治理等方面必须调整原有治理规则,重新确立监管边界。微观上,根据数字企业的生命周期和经营成本变化,审批时无需提供物理空间场地,基本户开户银行也没有必要去实地考察企业营业地点。一定要改变传统行政审批,才能优化和提升数字营商环境。